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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◆法律常識-4╮

.∵╭☆∴. ( 701218 )

台南 , 人氣: 327952 , 最後上線: 4791 天前

2003-01-01 00:57:40 7812 天前 發表 / 共有 271 的瀏覽量

幫派問題:

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.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五百元
以下罰金.

首謀者.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.

組織犯罪防制條例
第三條:發起.主持.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.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
有期徒刑.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.

參與者.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.得併科新台幣
一千萬元以下罰金.

所謂[犯罪組織]係指三人以上.有內部管理結構.以犯罪為宗旨或
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.具有集團性.常習性.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
組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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