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宗瑞性侵偷拍二審重判
對於李宗瑞二審遭重判,一名被害人律師賴芳玉則說:「我的當事人聽到李宗瑞被重判30年,非常高興司法替她主持公道,但她也知道李要上訴,很怕法院再傳她出庭。」另名被害人的律師張立業說:「李宗瑞在法庭上態度惡劣,始終說女方是心甘情願跟他性交,我的當事人只要在報紙看到或聽人說到他的名字,就幾乎情緒崩潰,因此二審時不敢出庭,只要李宗瑞開庭,她就出國逃避這件事。」
李宗瑞今天被提解出庭聆聽宣判,當宣判完畢法警將他還押時,記者追問李宗瑞遭重判是否上訴等問題,李宗瑞沒有任何回應,但戴著口罩的臉,仍看得出有些落寞。他的律師鄒志鴻隨後受訪表示,會上訴,並說已經告知李宗瑞的父親李岳蒼,李父「非常震驚」。
檢方起訴時認定遭李宗瑞性侵、偷拍的被害女子多達34人,外傳被害人還包括多名女星、女模,且因偷拍的性愛影片廣為流傳,震撼全台。
不 過,台北地院去年9月宣判時,僅認定李趁9名女子酒醉或不明原因昏迷時性侵,依趁機性交罪判他18年6月徒刑;另認定他偷拍17名女子性愛影片、照片,依 妨害秘密罪判他3年10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276萬元;李還恐嚇一名被害人封口,被判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8萬元。民事部份,有12名被害人求償,北院 判李共須賠償1435萬元。
由於投案後被收押迄今的李宗瑞,至今仍否認性侵,堅稱所有被害人都是自願與他性交,僅承認偷拍性愛影片,且只 願賠償被偷拍女子每人20萬元。高院合議庭認為他已有說謊而積極做不實陳述的情形,加上他又未與被害人和解,且社會普遍期待對於一再犯下乘機性交與強制性 交罪的被告,應給予應有刑罰,因此加重李宗瑞各項犯行刑責,總計共判79年7月,應合併執行30年。
對此,曾與李宗瑞交往的藝人吳亞馨經紀人周彥彤表示,不會再回應任何相關問題。
而 有網友做打油詩諷刺李宗瑞「爽了小頭,苦了大頭,若為小頭,乾脆砍頭」被網友讚「神回」,也有人說:「這年頭,偷拍的都比獸父或酒駕判的還重許多倍」、 「不愧是鬼島,判的比酒駕貪污還嚴重」認為二審判太重,但也有網友反駁「9女遭性侵,17女遭偷拍(一審認定),判79年覺得太重,會講這種話的人,才讓 人覺得寶島變鬼島。」(丁牧群、娛樂中心/台北報導)
李宗瑞因在夜店扛屍性侵女子並偷拍性愛影片,遭收押至今,今被重判79年7個月。胡瑞麒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