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返回分類文章列表
下一篇文章 >>
愛情,以什麼來定義?
Miss.╭漿漿 ( 笨笨妹~* )
台南 , 人氣: 1033972 , 最後上線: 2971 天前
2006-04-19 00:30:20 6634 天前 發表 / 共有 210 的瀏覽量
愛情,以什麼來定義?
我想,
是感覺。
以感覺來定義對他的愛,
有多深、有多真。
如果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
別強求,
因為愛他,就給他想要的。
如果要堅持,
那就要堅持到底,
默默守護,不給他困擾,
讓他感覺到愛,
或許會有機會。
若是被自己不愛的人愛上,
別躲他,
緣分感覺,是沒有規律的。
如果要拒絕,
那就要拒絕到底,
讓他傷心,又給他希望,
只是雪上加霜,
更重的傷罷了。
<< 返回分類文章列表
下一篇文章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