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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棄..不見ㄉ不好..

我是笨丹是笨蛋 ( 笨丹 )

台南 , 人氣: 462680 , 最後上線: 3572 天前

2006-02-10 23:01:27 7085 天前 發表 / 共有 217 的瀏覽量

其實,挽回,是一種強求的行為。
既然會分開,就一定是有原因,大部份都是傷害到對方。
而傷害對方之後,傷痕是一條永遠也抹滅不了的疤。
即使你(妳)事後想盡全力去禰補,都補不好的!!

傷痕,可以淡化,可以掩飾,可以裝作看不見,
但偏偏就是無法消除。
今天一段戀情的結束,一定是變質了,才會進而會分手,
而感情既已變質,再一次挽回又有什麼用呢?
變了質的感情,就好比是變壞變酸的食物,
是怎麼樣也無法回到原樣的。
而感情已變了質,又再次擁有也無用。

分手,是給對方一條永遠的傷痕。
吵架,是給對方一個變心的理由。
猜疑,是給對方一種不被信任感。
挽救,是給對方再次傷害的開始。
復仇,是給對方找新幸福的慾望。

這ㄍ道理..我漸漸懂ㄌ..其實挽回也只會讓自己更痛苦..
所以我學會守護..默默守護他..有天他一定會看見你ㄉ努力..
愛一ㄍ人不就是要不求回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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