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返回分類文章列表 下一篇文章 >>

緣份

ˉˉˉˉ、哲° ( 7612117753 )

台南 , 人氣: 805731 , 最後上線: 3959 天前

2005-04-17 00:55:22 7384 天前 發表 / 共有 152 的瀏覽量

緣分,不由得人控制;
緣盡,只當是一件事完了便完了。
兩個人分開,用不著四處自辯,
說著對方不是去證明自己怎樣。
人既不再屬於自己,還得自愛。
與其讓傷心絕望愈陷愈深,
不如為自己做好點,
好令自己死心......再次重生。
<< 返回分類文章列表 下一篇文章 >>

您尚未登入,所以無法回應本文章。